没有经验也可以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只要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就能顺利办理。以下是办理流程拆解及避坑技巧:
明确资质要求:要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以及办理哪类许可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仅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办理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通常由区级或市级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员要求较低,仓储无特殊温湿度要求;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市级市场监管局负责,需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证明,冷藏产品需冷库及温湿度监控。
对标硬性条件
人员条件: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明确质量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强制要求,但需无不良从业记录;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至少有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学、药学、工程学等相关专业,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质量负责人需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经营场所与仓储:多数地区要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面积≥20㎡,第三类≥40㎡,需为商用性质,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租赁期≥1 年。经营冷藏、冷冻器械,需配备冷库、冷藏车,安装温湿度监控系统。
制度与系统:提前制定采购验收制度、销售出库制度、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还需加追溯管理制度。选择能实现 “进、销、存” 追溯的计算机系统,确保能记录产品注册证号、批号、采购来源、销售去向等。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员资料、场所与仓储证明、制度文件与系统说明等。材料需按顺序整理,电子材料扫描清晰,线下提交需准备 1 份原件和 2 份复印件,复印件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盖章。
选择办理渠道: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可登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或属地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填写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提交审核、查看进度;线下办理需携带纸质材料前往属地政务服务中心 “药监局窗口”,窗口收件后等待审核。
配合审核与现场核查:提交材料后,监管部门会先进行材料审核,若有问题会要求补正。材料审核通过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抽查,监管部门会提前通知核查时间,重点检查场所、人员、系统、仓储等是否合规。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 10 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产品类别判断:若经营品类包含 “医用口罩(非普通民用)”“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超声仪器” 等,需先查询产品注册证,确认其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后再启动办理。
人员资质:提前与人员沟通,确保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在有效期内,且劳动合同能证明 “在职”,避免用兼职人员。
经营场所:场所平面图需标注 “办公区、仓储区”,避免与住宅、非医疗器械经营区域混同,提前拍照留存。
材料准备:材料要全、真、准,按要求整理和提交,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补正或驳回。
现场核查:提前将制度文件张贴在经营场所,确保人员在岗,系统调试正常,仓储分区清晰,避免堆放杂物。若核查发现问题,要按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