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续期的政策主要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下是对其的详细解读:
续期申请时间重庆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90 个工作日至 30 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申请材料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场所和库房的相关文件、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以及经办人授权文件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材料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
审批流程及时限重庆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受理:原发证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审查:受理后,原发证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决定:原发证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其他相关政策要求重庆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