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用评价内涵和范围。明确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是指水利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水土保持相关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运用、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及公众监督的管理手段。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明确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水土保持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依法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二是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三是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包括从事或承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验收报告编制、设计、监测、监理和技术评审等工作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