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代写公司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
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
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完善水土
保持委员会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确定的任务
按年度纳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
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