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等日常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
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
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
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
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
44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九条 防洪规划是指为防治某yiliu域、河段或者区域的洪涝灾害而制定的总体部署,包括国
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以及区域防洪规划。
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区域的综合规划;区域防洪规划应当服从所在流域的流域防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