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各防治区建设特点、土石方扰动特点合理布设水土保持措施,确
定水土保持措施标准等级。
(2)区域评估报告重点对公用设施区、土石方临时周转场等提出水土保持
措施布设方案,并提出表土保护方案。
(3)各功能区块竖向布置中设置的边坡防护纳入区域评估报告,区块内水
土保持措施纳入具体入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4)应对入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提出标准等级、表土保护、绿化、雨
水集蓄等基本要求。
(5)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要求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GB50433-2018)。
(6)在保证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石质边坡或硬
防护的坡面,应采取攀援性植物进行绿化。
(7)性植物措施应采用1级标准,并配套灌溉措施。
(8)表土剥离应做到应剥尽剥。
(9)截排水措施应考虑径流下渗功能并设置排水顺接措施,并结合园区绿
化、河流水系规划等合理设置雨水集蓄利用措施。
(10)应结合园区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方案,绘制水土保持措施总平面布置
图,以图例的方式表述各类措施布设的位置,估列各类措施的面积或长度。
2.5.5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
说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安排要与规
划实施的进度安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