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保函的效力是什么

2023-04-02 08:30 106.114.249.204 1次
发布企业
北京中财顶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商铺
认证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品牌
北京中财顶盛
类型
资金证明-垫资验资
产地
石家庄
关键词
独立保函的效力是什么
所在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204
联系电话
0311-86982678
手机
15633688828
联系人
李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为由,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相应于已经认可了独立保函在国内交易中是可以适用的。

上述规定已经明确了独立保函可以适用于国内交易,但并不意味着独立保函的独立性及其排除适用情形已经丧失。因为根据《规定》的要求,独立保函存在欺诈或权利义务终止情形的,开立人可以止付。具体规定如下:

《规定》第十一条:独立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权利义务终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独立保函载明的到期日或到期事件届至,受益人未提交符合独立保函要求的单据;

(二)独立保函项下的应付款项已经全部支付;

(三)独立保函的金额已减额至零;

(四)开立人收到受益人出具的免除独立保函项下付款义务的文件;

(五)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独立保函具有前款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受益人以其持有独立保函文本为由主张享有付款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构成独立保函欺诈:

(一)受益人与保函申请人或其他人串通,虚构基础交易的;

(二)受益人提交的第三方单据系伪造或内容虚假的;

(三)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基础交易债务人没有付款或赔偿责任的;

(四)受益人确认基础交易债务已得到完全履行或者确认独立保函载明的付款到期事件并未发生的;

(五)受益人明知其没有付款请求权仍滥用该权利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知,独立保函是以存在基础交易为前提,如果基础交易不真实,独立保函的开立人可以欺诈为由止付。受益人必须提交符合独立保函要求的单据,否则,保函开立人也可以支付。


关于北京中财顶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0年07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高良成
注册资本-
主营产品验资、垫资、工程亮资、资金证明、上市公司服务、代办公司、代理记账、代缴社保、提供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教育、投资除外);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北京中财顶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客户为主,诚信至上”的原则,欢迎国内外企业/公司/机构与本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主营业务:1、验资、垫资、资金证明、上市公司服务、个人、企业资金证明、流水单、对账单、上市公司过桥、走账、平账、美化报表、大型公司过桥、银行倒贷、季末、年末审计过夜、银行揽储,冲量、定存、日均存款、工程亮资,摆账,配合签字、银承摆账3到1 ...
公司新闻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