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必要性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境内企业对海外进行合规投资的必要审批,一是保证资金合规的到达境外子公司的账户,二是海外企业盈利后合规的股权分红到国内企业账户,三是符合海外相关部门的要求,没有通过拿到国内商务局及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的企业投资是不允许对海外投资的。
Q:境内居民D在境外成立了一家公司融资,当时未意识到特殊目的公司登记的问题,现想办理补登记是否面临处罚?
A:根据37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已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理由;外汇局将根据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办理补登记。如果该境外公司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Q:境内自然人以境内企业资产出资,在香港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并在外汇局办理了登记。目前,想通过境内企业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放款,请问是否可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A:根据37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内企业,可在真实、合理需求的基础上按现行规定向其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放款。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应按照37号文所附《操作指引》“八、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的要求,至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放款额度登记,随后凭外汇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后续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手续。
ODI备案被拒原因
①不够清楚相关法规 ②不知道审批机关潜在要求 ③不了解提交资料具体要求 ④不清楚审计报告考察点 ⑤不懂得撰写申请报告 ⑥错误判断申请备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