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基本条件
法人资格: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即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资信状况: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具备开展境外投资所需的实力和信誉。
二、投资项目条件
符合定义: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需符合“境外投资”的定义,即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企业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等。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且投资项目需具备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财务与经营条件
成立年限:境内公司成立需满1年以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财务状况: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收益)率高于5%,且越高越好。这些财务指标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是评估企业境外投资能力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准备
基本材料:包括《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专项材料: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并购协议(附中文翻译件)。
五、特殊条件
敏感地区与行业: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需实行核准管理,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实际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空壳公司,不展开实际境外投资业务的ODI备案申请是不予通过的。
六、其他注意事项
时间规划:由于备案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企业需要提前规划,确保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专ye咨询:考虑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或投资顾问,他们能提供专ye指导,帮助优化投资结构,避免法律风险,提高备案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