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将考核
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七)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构建以监测站点监测为基础、常态化动态监测为主、定
期调查为补充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完善全国和重点区域土壤侵蚀模型,深化监测评价和预
报预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水土保持
监测站网布局,按照事权划分,明确*与地方支出责任,健全运行机制。按年度开展全国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定量掌握全国各级行政区及重点流域、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
效。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制度,保证监测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