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投资备案所需要的材料:
1、核准或备案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3、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资主体近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非货币对外出资的,要提交评估报告。
(7)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由资金证明;
(8)涉及银行融资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9)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开曼群岛在1978年获得一个皇家法令,法令规定永远豁免开曼群岛的缴税义务,目前这个法令继续有效。免除公司还可申请一个20年有效的免除证书更进一步保证其无须缴税的地位。没有利润税、财产税,唯一之税项为印花税,任何转让或按揭房地产均需缴付印花税。
此外,开曼公司还有一个大的优势是保密性很好。开曼的税务免除公司与一个自然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免除公司必须每年提交年检报告,但是年检报告中无须披露公司董事和成员信息。2001年4月,开曼政府颁布了新规定,要求所有公司向注册代理披露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受益人和授权人的信息。
这个规定适用所有新公司,已注册的公司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有关信息被视为商业机密,受《保密关系维***》管辖。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将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