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挂失或遗失处理流程
1已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存款凭证或账户信息识别卡,控制时限按原定时间。
2若客户遗失存款证明,可到原开具网点申请重新出具,但同一笔存款只限办理一次,挂失后不可再新增补打,需按规定收取相应手续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客户申请。
客户申请重新出具存款证明须回原开具营业机构填写《个人存款证明遗失重开申请书》,经办人员根据客户需挂失的个人存款证明书的编号,找出原存款证明书副本,用红笔在原银行留存副本空白处注明“客户已报失正本”等字样”。经办机构受理意见处加注“因遗失申请重新开具,新增补打XX份”。
(二)营业网点挂失重开。
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操作个人存款证明补打交易,核查客户身份信息。身份核查成功后选择需勾选新增补打的个人存款证明,补打类型选择“挂失重开”,除出具日期按实际填写外,经办人员需通过流水影像查询审核接收人等其余要素均应与原内容完全一致后方可提交,一次可挂失一份或多份个人存款证明书,但挂失后不可以提前撤销。经办人员应在重新开具的存款证明书副本空白处用红笔注明“重新出具,不可提前解除控制”字样。存款证明书正本交还客户,已标注的遗失存款证明书副本、遗失重开申请书及存款证明书副本由经办机构专夹保管并扫描上传留存。
其他业务流程
本行开具个人存款证明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收费标准执行,并由经办机构进行收费及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