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处理器生产企业现场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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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审核内容
满分
及格
得分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备注
1.选址、设计与设施(满分40分)
1.1企业建于地势干燥、水源充足的区域,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蚊蝇等昆虫大量孳生的场所。
4
2
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扣2分。
有昆虫大量孳生的场所,扣2分。
1.2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污染的生产场所必须单独设置,与其它建筑(场所)应有一定的防护间距;并应有相应卫生安全措施。
5
4
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污染的生产场所,未单独设置,扣2分。
与其它建筑(场所)没有防护间距,扣1分;
没有相应卫生安全措施的扣1分。
1.3单独设置原料库(区)、产品加工生产场所、成品库(区)、检验室(或委托)。
6
6
原料库(区)、产品加工生产场所、成品库(区)、检验室(或委托)缺一项为不合格。
1.4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做到人物分流、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
3
2
功能分区不明确,人流与物流、清洁区与污染区未分开扣1分;工艺布局不合理的扣1分。
1.5有与产品类别、工艺要求、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并有充足空间;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屋顶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场所通道畅通、通风良好、采光照明良好。
生产场所与产品类别、工艺要求、生产规模不相适应、生产场所面积(指1.3中产品加工生产场所)小于100m2,扣1分;
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屋顶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生产场所通道不畅扣1分;
通风不良、照明不良各扣1分。
审核内容
满分
得分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备注
1.选址、设计与设施(满分40分)
1.6所用生产设备、工具、管道等应卫生无毒,表面光洁,易于清洗。
3
2
所用生产设备、工具、管道发现一处卫生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扣1分。
1.7应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用清洗、消毒场所和设备。
5
3
没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用清洗、消毒场所和设备各扣1分。
1.8装配(包装)区入口处应设更衣室,室内应有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在入口处和生产场所内适当的位置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装配(包装)区入口处未设更衣室、室内无衣柜、鞋架等设施,扣1分;
在入口处和生产场所内适当的位置未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的扣1分。
1.9动力、供暖、给排水系统、厕所等辅助建筑和设施不影响生产场所卫生,并保持适当的防护距离。
3
辅助建筑和设施影响生产场所卫生的,有一项扣1分。
2.生产过程控制(满分40分)
2.1企业配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4
3
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无卫生管理制度各扣2分;卫生制度未上墙扣1分。
2.2企业建立健全的检验制度,有经培训的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条件。暂无条件的可委托具有出具公正检验报告资格的单位检验。
6
有检验室但无检验制度扣2分,检验人员未经过培训扣1分,无相应仪器设备条件扣2分。
自身无能力检验又无委托单位者为不合格。
审核内容
满分
得分
评分标准
备注
2.生产过程控制(满分40分)
2.3申报产品按有效的标准开展生产,标准含有卫生指标;生产工艺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6
生产不按有效标准进行、生产工艺不符合卫生要求均为不合格。
2.4采购的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采购时实行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制度。
4
原材料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者为不及格,或未索证者扣1分。
2.5根据产品特点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检测记录应保持完整,数据真实可信,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
产品出厂前未自检者扣2分;检验记录不完整的;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各扣1分
2.6筒体、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在组装前应经清洗、消毒。
筒体、管材、管件、水处理材料在组装前未经清洗、消毒,有一项扣1分。
2.7产品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产品现场安装后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验扣2分。
2.8生产场所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设备、物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酸碱化学腐蚀性物质、噪声等,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三废”应做到达标排放。
生产场所存放与生产无关的设备、物品扣1分;粉尘、有害气体、化学腐蚀性物质、噪声等影响工人健康的有害因素有一项未处理的扣1分。
审核
评分标准
3.原材料、成品的贮存和运输(满分10分)
3.1出入库有登记验收制度及记录,原材料、成品应分库(区)放置,并分类存放,标志明显,与非涉水产品分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
原材料、成品未分库(区)放置;与有毒、有害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者为不合格;出入库无登记验收制度及记录的、原材料、成品未分开存放或无明显标志的、涉水产品与非涉水产品混放的各扣1分。
3.2原材料、成品库(区)规模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环境条件良好,无杂物堆放,有防四害、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
原材料或成品库规模与生产能力不相适应的扣1分;环境条件差、无针对性措施、有杂物堆放各扣1分。
3.3原料和成品运输根据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工具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共同运输。
1
原料和成品运输未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并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的扣1分,与有毒有害物质共同运输的为不合格。
4.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满分10分)
4.1直接从事生产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患有“五病”或病原携带者及时调离岗位。
直接从事生产的从业人员有一人未持有有效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证者扣1分;检出“五病”或病原携带者未调离岗位的扣2分。
4.2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从业人员应参加岗前卫生知识培训。
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中有一人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扣1分。
4.2生产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及其他有碍涉水产品卫生的活动。
生产场所中有吸烟、进食及其他有碍涉水产品卫生活动的为不合格
4.3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场所穿戴整洁,个人卫生状况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个人卫生状况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每一人扣1分。